颱風或黑色暴雨下彌撒安排

香港教區主教公署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

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期間之補充牧民指引

以下牧民指引旨在補充二○○五年五月十一日教區秘書處發出的「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之牧民指引」:

(一) 當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正式生效,原定在教堂或聖堂內舉行的婚禮必須取消,以確保有關人士的安全。然而,在聖堂內正進行的婚禮可繼續,直至禮成。
(二) 在一般情況下,教堂及聖堂將於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除下後的 2 小時內恢復開放。原定於是日稍後舉行的婚禮,可按時舉行。
(三) 因熱帶氣旋而延誤的婚禮,應在結婚雙方與有關主任司鐸的協定下另作安排。
(四) 有關的主任司鐸在處理上述情況時,應謹慎行事,並應顧及結婚雙方及其家屬親友的神益。
(五) 如對上述指引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教區秘書處(電話:2523 2487;2843 4669)。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之牧民指引

近日本港曾受暴雨影響。茲將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頒佈之相關牧民指引再次傳達給各堂區主任司鐸,以供參照及於需要時採取相應行動:

1.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經已懸掛或黑色暴雨警告經已發出,信友應如一般市民,接受忠告,留在戶內,避免戶外活動,以策安全。
2. 在上述信號或警告生效期間,離家前往聖堂或彌撒中心會有危險。故此,在這些情況下,信友毋須參與主日彌撒,但為本身的神益,他們仍須履行另一些善工,例如在家中閱讀聖經(主日彌撒選用的讀經較佳)或念玫瑰經。
3. 在上述第 1.項提及的情況下,不論是主日或週日,聖堂及彌撒中心均應關閉,按常規舉行的彌撒亦應予取消。
4. 如信友罔顧上述第 1.及第 2.項指引而導致意外或損傷,教區當局及有關的司鐸將不負起任何責任。
5. 如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於主日或週日常規彌撒前兩小時或更早的時間除下,彌撒應如常舉行,惟於該等信號或警告除下後,司鐸毋須安排常規以外的彌撒。


秘書長
李亮 司鐸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

返回頂端